環保部發文: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情況
1.隨機抽查城市及縣城建成區內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情況,檢查是否做到工地周邊圍擋、物料堆放覆蓋、工地濕法作業、路面硬化、出入車輛清洗、渣土車輛密閉等6 個100%。
2.在采暖期,城市建成區內是否存在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、房屋拆遷(拆除)施工,停止道路工程、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情況(對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確實無法停工的,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、行業主管部門初審,報市級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實施)
關于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巡查工作的通知
116號
關于印發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》的通知
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-2018 年秋冬季 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方案
為全面實現國務院印發的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既定目標,進一步保障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,更加深入推進大氣環境執法檢查工作,按照“突出重點、綜合施策、科學治污”的基本原則,根據《2017-2018 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督查方案》),結合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-2018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攻堅方案》)制定本方案。
督查范圍
督查范圍為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,包括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莊(含辛集)、唐山、邯鄲、邢臺、保定(含定州)、滄州、廊坊、衡水市,山西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市,山東省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,河南省鄭州(含鞏義)、開封(含蘭考)、安陽(含滑縣)、鶴壁、新鄉(含長垣)、焦作、濮陽市,以下簡稱“2+26”城市。
督查時間
總體時間安排為2017 年9 月1 日至2018 年3 月29 日。
第一階段(2017 年9 月1 日至11 月9 日),共5 個輪次(第11至15 輪次)70 天,重點對“2+26”城市所有縣(區)全部12 項任務完成情況、各項減排措施的落實情況、任務清單外的涉氣類突出問題以及《攻堅方案》中“2+26”城市的其他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任務進行督查(具體安排見附2)。
第二階段(2017 年11 月10 日至2018 年3 月29 日),共10 個輪次(第16 輪次至25 輪次)140 天。進入采暖期,重點通過熱點網格、高架源排放情況、“12369”環境舉報熱線等掌握的線索,調度督查組和“2+26”城市環保部門對存在問題的區域和行業進行“雙向反饋式”督查。
督查內容
根據前期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及采暖期企業的生產方式、污染物排放特點、檢查重點,按照《攻堅方案》要求,梳理出12 項重點任務和各城市“清單化”任務233 項,聚焦重點區域、重點行業,其中對于工地揚塵的督查具體

內容如下:
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情況
1.隨機抽查城市及縣城建成區內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情況,檢查是否做到工地周邊圍擋、物料堆放覆蓋、工地濕法作業、路面硬化、出入車輛清洗、渣土車輛密閉等6 個100%。
2.在采暖期,城市建成區內是否存在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、房屋拆遷(拆除)施工,停止道路工程、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情況(對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確實無法停工的,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、行業主管部門初審,報市級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實施)。
督查方式
(一)環境保護部強化督查辦公室(以下簡稱辦公室)負責統一指揮、調度、協調強化督查工作。辦公室建立督查組組長微信聯絡群,通過微信群實現實時調度。
第一階段:辦公室在強化督查培訓時向督查組提供《攻堅方案》中“2+26”城市相關任務清單(詳見附1)和進展情況清單。針對《攻堅方案》任務類型多、完成時限和要求不一的特點,辦公室每月按照階段性工作重點明確、細化督查內容,制定督查任務周計劃表,實現任務精準安排,確保督查取得實效。
9 月1 日至11 月9 日,督查組對確定的每周任務,逐個縣(區)、逐項任務對照任務清單進行督查,確保所有“清單化”、“時限化”任務在本階段督查完畢,督促整改完畢。
根據督查任務進展,并結合巡查組駐縣督查特點,10 月13 日起(第14 輪次),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、施工工地揚塵管理等任務的督查工作,可交由駐縣巡查組進行督查。
第二階段:11 月10 日起,開展“雙向反饋式”督查,即利用熱點網格作為督查點位指導依據,辦公室每日向各督查組推送前一日集中分布的突出熱點網格,向“2+26”城市環保部門推送分散分布的突出熱點網格。
督查工作情況通報
為確保異地督查效果,切實發揮督查實效,環境保護部將對督查工作情況進行通報。
(一)每日對各督查組檢查任務的數量、發現問題數量進行統計,對發現問題依嚴重程度和難易程度進行評估,并在督查組內部進行通報,在不同督查組、各成員之間營造“比學趕超”氛圍。對發現問題不力、督促整改不及時的地方環保部門進行通報,問題嚴重的實施量化問責。
(二)每輪次督查結束后,向督查人員所在省級環保部門通報督查人員工作情況,使抽調人員所在省份及時了解派出人員工作情況。
(三)對“能查”“擅查”、表現突出的環境執法人員,向其所在的省級人民政府致函表揚。
(四)環境保護部將安排媒體記者不定期隨同督查組進行現場采訪,對地方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、督查發現的問題、督查組工作情況等進行報道。
河北保定直擊:施工工地全面停工,工地貼滿封條!
近日,保定國家高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,為落實《高新區環境保護督查整改攻堅風暴行動實施方案》,要求停止不達標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。
通知顯示,近日,環保部、發改委、工信部等多部委及北京、天津、河北等省市共同印發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。
結合近日連續出現中至重度污染天氣的實際情況,為了滿足大氣污染治理及《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強化措施18 條》《保定市施工揚塵治理22 條整治標準》建筑工程揚塵治理“六個百分百”的規定,執行《高新區環境保護督查整改攻堅風暴行動實施方案》,現要求我區所有在建工程全部停止施工或暫緩施工。
其中所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項目必須立即停止施工,并做好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,落實好相關措施; 所有具有施工許可證的項目現場整頓到位后,經保定國家高新區住建局現場勘驗,滿足《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強化措施18 條》《保定市施工揚塵治理22 條整治標準》及建筑工程揚塵治理“六個百分百”要求,方可繼續施工。
停工期間高新區工作人員將全方位、從嚴展開巡查督導工作,對不達標且拒不執行停工的項目、責任單位及個人進行嚴肅處理。
停工期間現場必須安排專職人員做好揚塵治理和安全防控工作,并定期進行巡查和維護,杜絕出現揚塵及安全事故。停工時間自2017年9月16 日起。
高新區一建筑工地負責人告訴記者,他們的項目已取得施工許可證,但目前收到通知后仍需停工數日,待有關部門檢查合格后,方可復工。
另外,了解到,蓮池區針對沒有合法手續的工地已經張貼停工封條。
太原市:全面加強揚塵控制!采暖季禁止土石方作業!
近日太原市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綜合治理攻堅措施(以下簡稱“攻堅措施”)正式出臺,其中共有53條內容。攻堅措施中明確,確立并實施空氣質量改善優先原則,同時實施嚴格考核問責制度。其中,該文件對”全面加強揚塵污染控制“要求如下:
施工工地管理標準明確——做到工地周邊圍擋、物料堆放覆蓋、土方開挖濕法作業、路面硬化、出入車輛清洗、渣土車輛密閉運輸“六個百分之百”。各類長距離市政、公路、水利等線性工程,全面實行分段施工。9月底前,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,并與主管部門聯網。
渣土運輸車必須安裝密閉裝置,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,一經查處按上限處罰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。
采暖季期間,停止各類道路工程、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等施工。城市建成區基本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。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,涉及土石方作業確實無法停工的,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、行業主管部門初審,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。